当前位置: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

    宜昌市健康教育所职责

      (一)制订健康教育、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
      (二)组织协调媒体,围绕重点疾病防控和健康管理开展公众日常健康教育;开展健康教育需求调查、健康行为监测评估、健康教育与促进效果评估。

      (三)完善健康教育与促进基地和全市健康教育网络,开展大众健康教育传播方式和技巧的开发研究;承担重大活动、重要业务工作的摄影、摄像、相关资料整理保存。

      (四)完成市健康办下达的健康城市建设任务。

      (五)承担宜昌市12320管理中心工作。

      (六)提供健康教育等非普惠制公共卫生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