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

    免疫规划所职责

      (一)制订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。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管理。

      (二)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。

      (三)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。

      (四)组织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监测、调查和疫情处置。

      (五)承担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。

      (六)负责免疫规划工作的综合协调、技术指导和评估。

      (七)提供免疫预防等非普惠制公共卫生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