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询价采购公告
为规范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用车租赁工作,按照《宜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宜车改组发【2016】18号)相关规定,现就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进行询价采购,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。
一、采购人: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二、项目名称: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用车租赁
三、项目概况:
1.采购内容:为满足公务出行需要,租用大中小型各类车辆(具体数量按实际需求)。
2.采购项目的其他要求:
1)租赁期限为2019年至2021年;(若上级文件发生变化则进行相应调整,如无变化,则按此执行)
2)车况良好。发动机工作良好、刹车制动系统良好、转向良好、机体动作正常、轮胎花纹清晰、空调系统良好、整洁卫生。
所提供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道路行驶相关规定,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,车辆证照齐全,包括车辆行驶证、购置税缴纳证、车辆保险等各种行车手续;
已付保险凭证、随车工具、备胎(一个)齐全;
3)供应商承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用,每台车辆保险至少均应包括:第三者责任险(100万)、车损险、交通强制险、不计免赔等险种;
4)人车服务期间,供应商需承担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、交通罚款、第三者责任等相关责任。乘坐人员(包括甲方同意的其他搭乘人员)的人身或财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害的,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驾驶员、车辆本身发生的任何人员或财产损失,所有责任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3.采购限价:
车 型 | 租车价格(元) | ||
按时间计费 | 按里程计费 (元/公里) | ||
半天 | 一天 | ||
轿车 | 397 | 645 | 2.5 |
商务车/越野车 | 496 | 744 | 3.0 |
中型客车 | 586 | 880 | 3.2 |
大型客车 | 687 | 1178 | 3.5 |
4.供应商资格要求:供应商必须是宜昌市2019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协议供应商库名单(宜管发[2019]1号)中的协议供应商单位。
5.递交报价截止时间、地点及送达方式:
1)递交报价时间:2019年 7月 5 日上午9:30分前
2)递交报价方式:袋装,盖章签字,密封后送达
3)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:
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书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;(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);报价人代表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(委托书内容应含有法人及代理人签名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单位公章);
6.报价表(详见附件1):
报价人需确保提交的证明资料真实有效,对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,其报价作废标处理,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7.评审标准: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。
8.递交地点: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大连路3号,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务科511办公室;
9.联系方式:张晓雷 0717-6922626
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2019年6月26日
附件1:
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询价采购报价表
车 型 | 租车价格(元) | ||
按时间计费 | 按里程计费 (元/公里) | ||
半天 | 一天 | ||
轿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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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车/越野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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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型客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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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客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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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租赁报价包含汽车租用所发生的由出租方承担的费用(含在合同期内负责所租车辆的季审、年审、保险费);
2.租赁报价包含非采购人使用原因造成的轮胎、电池维修等费用;
3.租赁报价应包含询价文件中所述的各项税费、保险等费用;
投标供应商:
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:
2019年 月 日